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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7年1月3日          【编辑录入:czzd】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2016】7号)转发给你们,请于2017年1月1日起遵照执行。《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潮府办【2013】52号)、《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府采购工程类限额标准的通知》(潮府办【2015】14号)同时废止。

 

 

   潮州市人民政府协公室

2016年11月29日

 

附件:转发广东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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