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潮州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参照政府采购询价方式对潮州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劳保用品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编号:CZZD[2024]B205
二、采购项目名称:潮州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劳保用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50,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询价邀请函
六、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凭下列资料到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金阳大厦202)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购买询价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2)经办人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注:
1.本项目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2.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2月23日15时20分前凭下列资料和报价文件(附件1)(下列资料及报价文件应编制一式三份)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密封送到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金阳大厦202)。供应商对报价响应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原件,加盖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6.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7.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若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询价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9.参加询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信用记录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九、采购结果确认。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按照询价规则对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进行排序,并向采购人推送成交信息。采购人在1个工作日内根据成交信息确认采购结果。成交信息包括品牌、型号、技术服务响应情况、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格等内容。
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出具成交通知书、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出具采购结果通知书。
十、合同订立。采购人应按照询价成交通知书确定的品牌、型号、技术服务参数、价格、数量、交货期等事项,在5个日历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纸质合同(附件2)。
十一、交货期。分批次进行供货。接到采购人供货需求后按照采购人每次所要求的数量在3日内完成供货。
十二、供货期限。一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十三、验收要求。
(1)货物到货成交供应商应提前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接到通知后指定专人负责接收。交付时双方共同开封货物,并进行到货验收。
(2)所有货物到货并验收合格后,视为成交供应商完成了交付任务。
(3)采购人认为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要求的,有权全部拒收或部分拒收。成交供应商应在2个工作日或采购人同意的期限内重新供货,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竞价文件、报价文件及采购人认可的各项要求。
十四、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为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对所供货物实行包换、包退。
(2)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成交供应商应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24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中标供应商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货物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十五、资金支付。采购人每月取得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合法、足额、有效的付款凭证后十五日内按月按实支付合同价款。
十六、询价规则。按照满足需求及要求(不满足询价需求或要求的按照无效响应废标处理)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依次类推。有效响应的供应商不得低于三家,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十七、成交服务费
1.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服务费。
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必须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
3.本次成交服务费按以下标准计费:
费率
预算金额 |
货物类 |
服务类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0~500万元 |
1.1% |
0.8%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5000-10000万元 |
0.25% |
0.1% |
10000-100000万元 |
0.05% |
0.05% |
1000000万元以上 |
0.01% |
0.01% |
注:采购代理机构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预算金额为4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400-100)万元×1.1%=3.3万元
合计收费:1.5+3.3=4.8(万元)。
4.成交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5.成交服务费一次性以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的形式支付。
6.接受服务费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
户 名: 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004024009200025259
十八、联系事项:
(一)委托人:潮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潮州市湘桥区城新路8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68-2262612
传 真: / 邮 编:521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金阳大厦202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0768-2303555
传 真:0768-2303557 邮 编:521000
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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