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扫描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按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进行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饶平县县城环境卫生社会化保洁服务项目(2024-2026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预留不少于合同总金额的40%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供应商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投标人属于大型企业的,必须与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中小企业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且中小企业承担部分须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各方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联合体内小微企业承担部分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以上。
(3)投标人属于小微型企业的,可以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小微企业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
注:
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中小企业类型认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饶平县县城环境卫生社会化保洁服务项目(2024-2026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可按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提交联合体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本项视同通过)。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饶平县黄冈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 址:广东省饶平县黄冈镇拥军路电视大学北侧约150米处
联系方式:0768-8882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金阳大厦202
联系方式:0768-2303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先生
电 话:0768-230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