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0-30 09:00:00,更正为:2023-11-13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0-30 09:00:00,更正为:2023-11-13 09:00:00。
(一)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表一“2.详细服务要求及标准”中“2.1.2.2.2 技术指标”的“B.复制级数据 由三维采集原始点云数据优化而来,经过简单点云优化修复处理,且不简化模型细节特征的完整模型的点云数据,格式stl、obj等。三维数据三角面数原则上不低于原始三维数据的面数,数量由文物大小而定,且无最高限制;”修改为:
“B.复制级数据 由三维采集原始点云数据优化而来,经过简单点云优化或经过逆向工程等方式修复处理,且不简化模型细节特征的完整模型的点云数据,格式stl、obj等。三维数据三角面数原则上不低于原始三维数据的面数,数量由文物大小而定,且无最高限制。”
(二)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表一“2.详细服务要求及标准”中“2.1.4.4.1模型数据处理要求”的“ D.原始级数据模型:三维扫描仪采集的未经任何处理的点云原始数据,格式如下表:
数据类型 |
数据类型 |
数据格式 |
用途 |
三维模型数据 |
三维原始数据(工程文件) |
根据具体采集软件定义 |
采集最原始文件,用于原始点云的修改与导出 |
原始点云数据 |
.stl或.obj或.asc |
最基础的点云数据,用于生成各种类型的模型数据 |
原始网格数据 |
.obj |
修复后用于复仿制和贴图等 |
点云数量截图 |
.jpg |
记录原始点云数据量大小 |
拼接误差截图 |
.jpg |
采集精度记录,判断精度是否合格 |
三角面数量截图 |
.jpg |
记录修复完成的复制级模型的数据量 |
尺寸截图 |
.jpg |
记录文物准确尺寸 |
二维影像数据 |
原始照片数据 |
RAW或JPG |
保留最原始拍摄数据方便后期查看与修改 |
”修改为:
“ D.原始级数据模型及数据应用服务要求:三维扫描仪采集的未经任何处理的点云原始数据,格式如下表:
数据类型 |
数据类型 |
数据格式 |
用途 |
三维模型数据 |
三维原始数据(工程文件) |
根据具体采集软件定义 |
采集最原始文件,用于原始点云的修改与导出 |
原始点云数据 |
.stl或.obj或.asc |
最基础的点云数据,用于生成各种类型的模型数据 |
原始网格数据 |
.obj |
采用逆向工程方式修复建模,对实体文物的结构进行分析后可用于对实体文物进行修复、复仿制和贴图,对文物残品进行数字化虚拟修复与展示等 |
点云数量截图 |
.jpg |
记录原始点云数据量大小 |
拼接误差截图 |
.jpg |
采集精度记录,判断精度是否合格 |
三角面数量截图 |
.jpg |
记录修复完成的复制级模型的数据量 |
尺寸截图 |
.jpg |
记录文物准确尺寸 |
二维影像数据 |
原始照片数据 |
RAW或JPG |
保留最原始拍摄数据方便后期查看与修改 |
”
(三)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表一“2.详细服务要求及标准”中“2.1.4.4.2复制级数据模型”增加“H.数据应用服务要求:保存馆藏珍贵文物真实、详实的复制级三维模型数据,用于藏品管理系统数据存储备份和馆藏珍贵文物数字化保护和保护方式、修复技术、修复材料的研究、文物复仿制及文创产品的开发、数字博物馆建设等。”
(四)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中“分值构成”“商务部分20.0分 技术部分70.0分 报价得分10.0分”更改为“商务部分12.0分 技术部分78.0分 报价得分10.0分”。
(五)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中“同类成果演示 (10.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演示视频文件(载体为U盘)演示进行综合评分。(注:每位供应商演示视频文件总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1)演示类似项目藏品材质的三维采集制作成果EXE文件演示(离线版本),不少于3件的得2分,2件得1.5分,1件得1分,无提供的不得分; (2)演示数据成果纹理清晰、结构细节完整、可自由缩放、旋转,每一项满足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3)演示高精度点云数据且支持3D打印应用能力、支持利用逆向工程等技术实现文物修复应用能力,每一项满足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更改为:
“同类成果演示 (14.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演示视频文件(载体为U盘)演示进行综合评分。(注:每位供应商演示视频文件总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1)演示类似项目藏品材质的三维采集制作成果EXE文件演示(离线版本),不少于3件的得2分,2件得1.5分,1件得1分,无提供的不得分; (2)演示数据成果纹理清晰、结构细节完整、可自由缩放、旋转,每一项满足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 (3)演示高精度点云数据且支持3D打印应用能力、支持利用逆向工程等技术实现文物修复应用能力,每一项满足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六)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中“项目实施团队 (8.0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得2分; (2)项目团队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 ①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 ②具有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软件设计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软件评测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5分,以上同类证书不重复得分,如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得分,满分为6分。 注:上述人员提供相应的证书以及投标截至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上述人员不重复得分。”更改为
“项目实施团队 (12.0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方面的高级职称证书,得4分; (2)项目团队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 具有软件设计师、软件评测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程序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以上同类证书不重复得分,如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得分,满分为8分。 注:上述人员提供相应的证书以及投标截至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上述人员不重复得分。”
(七)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中“供应商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6.0分)”“供应商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1.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5分; 2.有效期内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5分; 3.有效期内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包含三维数字化重建或三维数字化扫描等相关内容),得1.5分; 4.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数字孪生或三维技术服务或虚拟展示或软件服务等相关内容),得1.5分。 注: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并须同时提供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平台查询的有效认证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者不得分。”更改为:
“供应商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2.0分)”“供应商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1.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注: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并须同时提供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平台查询的有效认证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者不得分。”
(八)删除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中“相关软件著作权情况 (4.0分)”“具有与本项目内容相关(三维扫描、纹理处理、文物数字化、极速渲染、色差自动检测、数据安全、多点触控应用、三维数据信息应用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需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或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具有一类得0.5分,最高4分。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同一类具备多个证书的,只计一次-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