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潮州市湘桥区财政局的委托,对会议定点场所服务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CZZD[2022]B263
二、采购项目名称:会议定点场所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本项目为资格招标,不设采购预算限额。
四、服务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附件一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并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生产或经营(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且营业场所在湘桥区行政辖区内)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已登记报名并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凭下列资料到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金阳大厦20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注:
1.本项目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2.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要求U盘或光盘介质,PDF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
(一)投标文件应由投标资料和资质证明文件两部分组成。
1、投标资料部分包括:
1)投标项目具体方案,参照本项目的需求方案、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的响应服务方案、组织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等]。
2)根据“采购项目需求方案”中的各项要求制作服务方案偏离表(格式见附件二)。
3)根据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内容(见附件七-附表1、2)提交自查表(格式见附件七-附表1、2)。
4)投标函(格式见附件三)。
5)供应商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参考格式见附件四)。
2、资质证明文件部分应包括(以下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五)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六,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3)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且营业场所在湘桥区行政辖区内)复印件。
(二)其它要求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必须编目录及页码,且页码必须连续。
(三)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
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90天,如中标,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九、投标
本项目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一)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款之规定。
(二)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应与投标函一致),同时加盖公章。
(三)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署。
(四)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所有副本一起密封包装)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五)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证明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六)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名并加盖公章才有效。
(七)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十一、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及递交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所有副本一起密封包装)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所有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日期和“ 年 月 日 时 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3、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2)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5、采购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和补充。
7、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8日9时00分(注:2022年12月8日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并签到登记,签到登记完毕到开标室等待开标。投标人超过截止时点后投标或者未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十三、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
(一)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供现场核对)参加开标,并解答资格审查小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询问、作出书面澄清或者书面承诺。
3、开标时,由全体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服务期响应等主要内容。
4、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否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人委派的人员组成。
2、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资格审查表》(附件七 附表3)内容逐条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投标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如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有不满足所列资格审查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
4、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过程中,对被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三)评标
1、符合性审查
1.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表》(附件七 附表4)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审查投标人的符合性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2如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有不满足所列资格审查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
1.3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被认定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四)定标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成为预中标人。
十四、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格式详见附件八)
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十五、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次招标向每个中标人收取人民币¥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中标服务费。
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中标服务费。
4、中标服务费一次性以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的形式支付。
5、接受中标服务费帐号:
开户银行: 建行潮州市厦利支行
户 名: 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44050180687700000225
十六、适用法律
采购当事人的一切采购活动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十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八、开标时间:2022年12月8日9时00分。
十九、开标地点: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二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2日止。
二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潮州市湘桥区财政局
地址:南较路南园里15号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768-2389921
传 真:0768-2389923 邮 编:521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金阳大厦202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0768-2303555
传 真:0768-2303557 邮 编 :521000
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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