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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公安局依法扣留车辆拖停车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表日期:2022年3月31日          【编辑录入:czzd】

项目概况

饶平县公安局依法扣留车辆拖停车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金阳大厦2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4月14日 09时15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5122-2022-00213

项目编号:CZZD[2022]AR001

项目名称:饶平县公安局依法扣留车辆拖停车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饶平县公安局依法扣留车辆拖停车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C0499

其他租赁服务

依法扣留车辆拖停车服务

1(项)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1,600,000.00 1,600,000.00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磋商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1月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进行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饶平县公安局依法扣留车辆拖停车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服务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并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应相应企业规模进行声明,或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饶平县公安局依法扣留车辆拖停车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3月31日  2022年04月0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30:00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金阳大厦202)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4月14日 09时15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金阳大厦202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4月14日 09时15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金阳大厦202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2.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交的资料(供应商凭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采购文件及报名):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获取采购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经办人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饶平县公安局

地  址:饶平县黄冈镇汕汾公路龙城路段15号

联系方式:0768-7803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金阳大厦202

联系方式:0768-2303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先生

电  话:0768-2303555

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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