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政务信息基础设施服务(2019-2020 年)项目包括政务云服务、省市一体化安全运营平台潮州市节点服务两部分。
1.政务云服务内容
广东“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潮州市节点为本市各部门提供高效、安全、可按需使用的云资源服务,并通过全省统一的云管平台,将本市节点纳入省市一体化的政务云体系中,实现“全省一片云”的集中监控与管理。广东“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潮州市节点主要面向本市提供政务云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①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②平台即服务(PaaS);③云资源管理服务;④云安全保障服务;⑤灾备服务;⑥系统迁移上云服务。
2.省市一体化安全运营平台潮州市节点服务内容
省市一体化安全运营平台潮州市节点服务包括安全运营平台软硬件设施服务和安全运营服务两部分。
①安全运营平台软硬件设施服务包括:安全运营配套硬件设施服务、云平台安全设备基础设施服务、安全资源池服务、智能网络流量检测服务、省市一体化安全运营平台及态势感知大屏服务。
②安全运营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分析服务、安全运营态势分析服务、地市安全巡检服务、安全运营平台部署实施服务、安全运营支撑服务、安全风险评估服务、安全重保服务、应急演练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服务、上线安全测评服务、制定省市一体化安全运营平台标准、培训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1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原因如下:
1.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已完成省级“广东‘数字政府’政务云服务(2019)项目”的采购,该项目通过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进行采购,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采购成交公告。
2.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部署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28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133号)文中要求:“通过全省统一的云管平台,将本市节点纳入省市一体化的政务云体系中,实现‘全省一片云’的集中监控与管理”,“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会同硬件资源服务方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采用国产自主安全可控的技术,建设本地‘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地市节点”,“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总体按“一办一中心一平台”的架构进行”,其中“‘一中心’以‘管运分离’为原则,以企业为主体,组建‘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即‘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因此,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是“广东省‘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潮州节点”唯一潜在的供应商。
3.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编制印发的《广东“数字政府”政务云结算办法(试行)》(粤政数〔2020〕4号)中第一章第二条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购买由‘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提供的广东‘数字政府’省级政务云服务结算”。
4.《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部分地市政务信息基础设施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政数函〔2020〕126号)中第一项第(二)点服务采购要求“政务云平台地市节点云服务和省市一体化安全运营平台服务按相关采购程序向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采购”。
综上,本次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确定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